内控不到位,江苏省联社及下辖两农商行多名高管被银监局处罚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简称江苏省联社)被处以50万元罚款。江苏省联社下辖的苏州地区两家上市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及其高管,也分别被罚40万元、31万元。
1月15日,中国银监会公布最新一批处罚信息。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发现,这批遭受行政处罚的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农商行系统。
据银监会公告信息,上述处罚决定均发生在2017年12月份。
江苏省银监局认为,对全省农商行、农信社负有管理指导责任的江苏省联社存在着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事实是,“对其员工大规模违规办理扬州农商行授信业务问题,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苏州银监分局认为,2016年9月在上交所A股上市的常熟农商行,“通过交易所转标和借通道等方式,规避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监管指标要求”,据此,该行被罚款40万元。
而于2017年年初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的的张家港农商行,此次连吃4张罚单,暴露出因内控不到位导致员工涉嫌违法现象。
张家港农商行董事长季颖因涉及“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员工涉嫌违法”及“对员工涉嫌违法一案负有管理责任”两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合计31万元行政罚款。
张家港农商行副行长陆亚明、首席风险官杨诗林分别被处以10万元和8万元行政处罚,受罚原因皆为“对员工涉嫌违法一案负有管理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处罚对象均涉及到金融机构“一把手”,反映了处罚的严厉性,也呼应了银监会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