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标准化商票贷
发布日期:2021-11-25

适用对象:持有我行准入核心企业承兑(或承兑保证)的电子商业汇票的小微企业,在我行单户授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

产品特色:小微企业客户以生产经营所得并经我行准入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质押,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从而高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信需求。

贷款条件:

(一)借款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若企业经营特许行业,须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书;

(二)借款企业持续经营6个月(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如为自然人,下同)在本行业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经营稳定;

(三)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实际控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四)借款企业当前无逾期,实际控制人当前无逾期,且原则上近24个月累计逾期小于6次(不含),近6个月累计逾期小于3次(不含),近6个月连续逾期小于2期(不含),有合理解释及相关证明的可酌情处理;

(五)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无严重影响偿债能力的被诉讼、被执行记录,未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借款企业与出票人或其交易前手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且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七)在我行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开立中信银行回款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票据到期的托收回款账户。

还款方式:普惠型商票贷业务原则上采用到期还本付息方式还款,经分行审核后借款企业可进行提前还款。

担保方式:普惠型商票贷业务的担保方式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质押,并对回款保证金账户设定质押,可视情况要求质押票据票面记载相关承兑保证人信息。同时,由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行豁免的除外。

贷款期限:授信≤2年单笔≤2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早于出质票据的最后到期日。

贷款利率:普惠型商票贷业务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监管要求、客户资信状况、综合收益、风险高低等因素合理核定贷款利率。

贷款额度:1000万元以内

审批时限:1个月以内

审批权限、额度:福州分行审批、1000万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