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标准化房产按揭贷款
发布日期:2021-11-26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法人

产品特色:我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住宅、商用房(含商住两用房、成熟社区的住宅首层配套底商、成熟商业区的首层临街独立商铺)并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的贷款业务。

贷款条件

(一)借款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分行辖内有固定经营场所,若企业经营特许行业,须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书;

(二)借款企业持续经营6个月(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在本行业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经营稳定;

(三)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若有)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证明,实际控制人年满18周岁(含)且授信期限届满时不超过70周岁(含);

(四)借款企业当前无逾期。企业实际控制人当前无逾期,且原则上近24个月累计逾期≤9次,连续逾期≤3个月;近12个月连续逾期≤3个月;近6个月连续逾期≤2个月。有合理解释及相关证明的可酌情处理;

(五)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无严重影响偿债能力的被诉讼、被执行记录,未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还款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还款计划还款等分期还款方式。按计划还款的,每年还款不低于2次(含),每年还本金额不低于贷款总金额的5%,且最后一年还本金额不高于贷款总金额的50%。

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为主要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于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如实际控制人配偶提供保证确有困难的,可不强制要求;

一手房按揭,还应由开发商或总行准入名单内的政府背景类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三)对总行总对总战略合作的开发商,经分行信审会同意,可不要求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但必须办理预告登记才能发放贷款。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不得超过抵押房产所占用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利率:普惠型商票贷业务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监管要求、客户资信状况、综合收益、风险高低等因素合理核定贷款利率

贷款额度:1000万元以内

审批时限:1个月以内

审批权限、额度:福州分行审批、1000万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