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客户小额担保贷款
发布日期:2021-11-26

适用对象: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产品特色:流程高效便利、用款渠道多样

贷款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承包、租赁证明资料;

(三)持续经营时间满1年。在主营业务未改变的前提下,因经营场所变更、产业转移或其他合理原因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计算经营年限时可包括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有企业经营年限;

(四)借款人在我行开立企业或个人结算账户,有持续、稳定的销售回笼款项或承诺将销售收入归集我行;

(五)借款人、企业主其配偶在我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不涉及诉讼;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还款方式:可采用“按月还息、分期还款”或“按月还息、一次性还本”方式

担保方式:采用房地产抵押、金融资产质押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保证。不得接受第一顺位抵押权为他行的第二顺位抵押。

贷款期限:微型客户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循环方式办理的,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单笔提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循环贷款额度到期日。

贷款利率:4.35%-5.22%

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得超过抵押物可担保额度。

审批时限:7-14天

审批权限、额度:分行、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