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按时足额纳税的符合我行小企业授信对象的小微企业。
产品特色:对按时足额纳税的优质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贷款条件:
(一)借款企业资信情况良好,近2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借款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在当地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借款企业近24个月按时足额缴税,无不良纳税记录,纳税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且近12个月纳税总额在31万元(含)以上。上述纳税总额是指借款企业在国税、地税部门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项的总和;
(四)借款企业在我行评价打分在80分(含)以上;
(五)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实际控制人从事本行业3年(含)以上,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有当地户籍;2、在当地有房产(指居住用房及商铺,配偶双方任意一方名下均可)或拥有自有产权的经营场所(或企业名下);
(六)首笔业务受理时,须满足如下:借款企业、其关联企业、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在我行相关的信用类贷款(信用卡除外)合计授信敞口不得超过150万元;借款企业有授信敞口余额的授信银行(含我行)不超过3家,但在我行办理抵押类授信(仅指由借款企业名下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的存量客户叠加办理该业务的可不受限制。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本金支持提前(分次)还款;循环贷款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担保方式:由企业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贷款期限:额度或单笔授信期限最长1年(含)
贷款利率:根据我行资金成本及市场情况定价,按照我行指导价执行。
贷款额度: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审批时限:材料齐全前提下3个工作日办结
审批权限、额度:分行审批权限、审批额度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