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按时足额纳税的优质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
产品特色:对按时足额纳税的优质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发放的,用于其企业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贷款条件:
(一)年龄:25-55周岁。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当前贷款和信用卡无逾期记录,且近24个月贷款(含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连续逾期均不超过2次,累计逾期均不超过4次(小于人民币1000元的小额逾期记录不列入逾期统计),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当地户籍;
2、在当地有房产(含夫妻双方名下)。
(三)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其创业企业无未结诉讼;
(四)借款人经营的纳税企业资信情况良好,近2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经营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2年内未发生变更且从事本行业2年(含)以上;
(六)经营企业近24个月按时足额缴税,无不良纳税记录,纳税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且近12个月纳税总额在1万元(含)以上。上述纳税总额是指企业在国税、地税部门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项的总和(含减、免、退税额);
(七)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其创业企业在我行无信用类经营贷款,且在我行不得再办理其他类信用贷款;
(八)负债情况:
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其创业企业的信用贷款、保证贷款(不含国有担保公司、履约保证保险业务,下同)贷款行不超过3家,且信用类贷款余额不超过150万元(含已透支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近6个月平均使用额度)。
还款方式: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按月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等三种还款方式之一。
担保方式:信用类贷款,由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期限:单笔授信期限最长1年(含)
贷款利率:按《定价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低至6.5%
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金额具体依据借款人经营企业近24个月内年平均纳税额予以计算:单户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且单户在我行的总授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得超过企业法定代表人家庭净资产总和。
审批时限:材料齐全前提下3个工作日
审批权限、额度:总行审批权限、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