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周转贷款
发布日期:2021-11-26

适用对象:小企业

产品特色:额度高、利率优、担保灵活、还款自由

贷款条件

(一)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对小型企业的界定标准;

(二)持续经营满1年。在主营业务未改变的前提下,因经营场所变更、产业转移或其他合理原因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计算经营年限时可包括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有企业经营年限;

(三)信用等级BBB+级(含)以上。其中,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信用等级应在A级(含)以上;采用循环方式的,信用等级应在A-级(含)以上。对贷款期限较长、押品担保能力相对较弱且采用循环方式的,可酌情进一步提高信用等级准入标准。对能提供符合总行规定的优质金融资产质押、优质金融机构及主权实体类机构信用支持的,可不受前述信用等级限制;

(四)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不涉及诉讼;

(五)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有持续、稳定的销售回笼款项或承诺将销售收入归集我行;

(六)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还款方式:小企业周转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款。贷款期限超过1年或贷款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实行分期还款。

担保方式:抵押、质押;融资性担保公司保证、核心企业保证,行业龙头企业保证方式。

贷款期限:小企业周转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及销售周期合理确定,一般应不超过1年。对持续经营满3年、生产经营稳定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以循环方式办理的,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单笔提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循环贷款额度到期日。

贷款利率:4.35%-5.225%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

审批时限:7-14天

审批权限、额度:分行、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