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在农贸市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产品特色:为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农贸市场复产复业,不断加大我行金融扶持小微企业及个私业主力度。
贷款条件:
在我行的服务辖区之内,在农贸市场经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本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还款方式:
(一)一次授信1.5年、按月分期还款;
(二)一次授信3年、按季结息、到期利随本清;
(三)一次授信3年、自助循环放(还)款。
担保方式:信用或者保证
贷款期限:按月分期还款方式为1.5年,其它均为3年。
贷款利率:
采用一次授信1.5年、按月分期还款方式:5.4%;
(二)采用一次授信3年、按季结息、到期利随本清方式:5.76%;
(三)采用一次授信3年、自助循环放(还)款方式:6.24%。
贷款额度:
(一)采用按月分期还款方式的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的摊位租赁费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采用一次授信到期利随本清的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摊位租赁费的80%且不超过10万元。
审批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审批权限、额度: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网点审批;
10-30万元(含30万元)总行有权审批人审批。